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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无效租赁合同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3年3月4日 来源: 广州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lshtjfls.cn/

  罗颖彤律师广州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解除劳动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劳动合同的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要注意的是单位是否存在违法的情形,或者说单位是否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下面就由在本文整理介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不仅仅就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达成一致,还应当对一方或者双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一致。

  2、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3、预告辞退的许可性条件

  预告辞退是指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预告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预告"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也可以发向劳动者支付与预告期间相等的补偿费的形式,取代预告通知。预告辞退限于劳动者无过错,单一主客观条件变化,劳订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劳动法》规定预告辞退的法定许可性条件为下列情况之一:

  劳动者患病或以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定历史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变更协议的。

  4、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经济性裁员指用人单位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经营状况的手段,是无过错辞退的一种特殊形式。用人单位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裁员: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依法申请和法院准许开始整顿后,因出现剩余劳动力,需要把裁员作为预防的一种整顿措施。

  用人单位近营状况恶化,发生严重亏损、开工不足、产品严重积压之类的严重困难,需通过裁员来摆脱困境。

  另外,进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无效租赁合同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很多人进城务工,但是面对如今居高不下的房价,很可能在外地打拼多年还是在租房子住,从现实来看,在外务工的大多数都是租房子住的。那么签订租赁合同就很重要,但是有时候因为各种因素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如此一来,该怎么处理呢今天就带您一起了解下无效租赁合同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无效租赁合同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房屋租赁合同确认无效后,其处理上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顶。

  2、承租方实际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还租金,作为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损失。

  3、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4、签订租赁合同前,双方应尽职调查,避免签订无效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无效处理原则

  租赁合同的无效不适用返还原则

  租赁合同属于继续合同,在租期内,承租人使用出租人的财产而支付租金,系连续性给付。租赁合同的连续性给付特征,决定了其已经履行的部分具有不可消灭的性质。如果已经全部或部分履行的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由于承租人不可能向出租人返还其对租赁物已行使的;使用权;,从而必然排除了合同无效的溯及力的适用。否则,将导致承租人无代价地获得对租赁物使用的不公平结果。因此,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所已经产生的效果应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予以保留。即出租人仍应保留其已获得的租金,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而无权就租金请求返还。本案中,因B公司并未提出返还租金主张,根据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原则,不在本案所涉范围之内。

  三、租赁合同无效的损害赔偿原则及赔偿范围

  租赁合同无效的赔偿采用过错原则,承担过错损害赔偿需满足主观上有过错、因过错造成合同无效、损害事实、导致合同无效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条件。如果合同被确认无效,违约方承担的是缔约过失。在缔约过失中,赔偿范围除积极损失外,仅限于信赖利益,且仅以履行利益为限。即当事人因信赖合同有效而履约,当合同被确认无效或撤销后,为订立和履行合同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和代价即为当事人的损失。鉴于前述租赁合同的持续性特征,司法实践中对租赁合同无效的赔偿一般采取只对将来发生效力的理念,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内容不受合同效力的影响。

  四、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如果租赁合同无效,要找出无效的原因,根据不同的原因来进行补救,实在不行,可以重新签订。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无效租赁合同的处理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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