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颖彤律师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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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颖彤,广州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罗颖彤,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商业性合同格式条款有效吗按照缔约主体是商人还是普通消费者,可将合同区分为商业性合同与消费者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法定情形,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所有权益受损失的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这两条规定所称的无效属于当然无效。
2014年5月,原告某布匹公司与被告某服饰公司签订一份布匹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出售布匹给被告。原告提供的买卖合同中有一条关于质量的格式条款:;当场验收,未提出异议的视同交付的布匹无质量问题;。2015年6月,被告拒付到期货款,理由是原告交付的布匹存在质量问题。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清偿货款。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当场验收,未提出异议的视同交付的布匹无质量问题;的格式条款是否应当认定为无效
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提供的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排除了被告在使用过程中对布匹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权利,上述格式条款应认定为无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与被告均为商人,双方具有相当的交易经验和知识,对于所买卖布匹质量的判断具有同等专业知识和经验。因此,被告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注意了上述格式条款,货物交付被告后,被告再主张格式条款无效,不应获得支持。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首先,涉案买卖合同属于商业性合同,缔约双方对称拥有与缔约有关的信息。
按照缔约主体是商人还是普通消费者,可将合同区分为商业性合同与消费者合同。在消费者合同中,消费者与提供格式条款方对商品信息的掌握不对称、不透明,对相关专业知识的了解亦不均衡,缔约过程中,往往成为弱者,一旦发生纠纷,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尽到提示或说明义务,应遵循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将对消费者不利的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或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解释。与之相区别的是,商主体长期从事商事活动,商业性合同缔约双方对商品信息了解程度是相当的,熟悉交易习惯与交易规则,对称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双方缔约地位平等,不存在强者与弱者。缔约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无须承担严格的提示或说明义务,商主体凭其专业知识或交易经验能对格式条款给予足够注意,如果其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与相对方进行磋商。因此,在缔约双方已进行平等协商的情况下,商主体再主张格式条款无效或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解释,显然有碍于商事交易的安全性。
其次,涉案格式条款不能当然认定为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法定情形,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所有权益受损失的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这两条规定所称的无效属于当然无效。涉案买卖合同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所涉及的五种法定无效情形,涉案格式条款亦非对人身权或财产所有权的设定,而是有关经济利益上的免责,因此,应适用合同法第四十条:;关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加重对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的规定,不能当然认定为无效。
最后,涉案格式条款也不能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认定为无效。
在理解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时,需作严格限缩解释,一般不轻易认定格式条款无效。不能认为,只要格式条款出现排除一方权利或限制一方之内容,就认定为无效,而是考察提供格式条款相对方对格式条款的知悉状况,进而作出契合诚实信用原则的解释。如前文所述,被告作为商主体,凭借其专业知识或交易经验,对加重其的格式条款应该会给予足够注意,对涉案格式条款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明知的,其接受原告提供的格式条款不违背其内心真实意思,故涉案格式条款虽限制了原告,但应认定为有效。
随着交通的便利,各个地方的经济不断发展,经济的发展当然少不了货物的运输,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签订运输合同,那么,想必大家都想了解,关于运输合同的违约怎么承担下面由详细为您介绍!
运输合同的违约怎么承担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一、托运方: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运输合同的违约怎么承担的内容。运输合同违约承担包括了托运方与承运方的问题,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